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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ugust 30

    是朋友的就不会陌生

    这个题目是我早就想好的。这篇文章,很早就开始构思了。

    我正在回到LA的路上,不对,是飞机上;回LA的天空上。

    对于这次纽约之行,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用一句话形容。所以,我抒发一下感受吧,我觉得我很幸运。

    也许是去工作不是去玩;也许很多去过的朋友说纽约就是个大城市,人情味很少,让我对此行少了些许期待。我喜欢交朋友,但是在这样一个时代,特别是人越来越大,朋友也越来越难交。我知道问题不在于是没有好人,自己的戒心也在提高,同样,那些和我一样,自认为不坏的人,应该也抱有相同的想法。

    一个人不孤独
    但是,也许没有什么期待,我在纽约的这40多天,过得还是很充实,很美好。我学会了享受寂寞,一个人在一个房间里呆很久也不觉得很枯燥。我告诉自己,应该要吃饭了,应该要洗澡了,应该要打扫下房间了,应该要洗衣服了;我告诉自己,现在可以吃一个水果,,可以看一部电影,可以去取洗好的衣服了。我总是很积极的找点事情做,这样挺好的。我做的每一件事情,效果都可以看得到,不偷懒意味着我的生活会更舒服。

    一份礼物
    Facebook上找朋友的事情,我已经不是第一次和别人说了。某个周三早晨,我惯性地打开电脑,不曾有期待。facebook上少有的中文留言,让我觉得倒是一个不错的开始。一起去博物馆,是一个有点挑战,又很不错的proposal。我答应的理由也很简单,我觉得,她不是坏人,这个提议听起来,还是很有趣。没错,我的确需要一个伴。

    且不说这个社会如此复杂,我承认。但是物极必反吧,偶尔放下一点不需要的戒心,收获的也许是惊喜。我总是相信,人在做,天在看,如果我对别人不是一个危害而是一种愉快的话,老天爷偶尔也会给我一个bonus。Jill的Message是一个不错的礼物,而我,意外地打开了这份礼物的包装盒。

    一种运气
    纽约到底是一个鱼龙混杂的地方。这谁也不能否认。我承认由于我过来的时候太战战兢兢,有些过分。当然,有点防备比没有要好。我从没这么认真地端详一份地图:曼哈顿的地铁图。我相信,我和这张地铁网是有点缘分的。有些时候,我心里只想要N线来,于是,同线路的RWQ就基本没在我想要N的时候出现过;有一次,我其实是上错了车子的,但是,我又发现,其实这趟我以为错的车子,让我能在另外一个地方换乘的时候,走更少的路,并且路程也近了很多;我经常在选择Express和Local的时候抉择,但是,多数情况下,来的都是我想坐的车;又有时候,休息日地铁回改道,通常我双休日又在外面晃,有两次,改了形成的地铁,反而加快了我的速度,完全没有不方便;。。。

    我想这个城市,对我还是挺好的。

    一种安全
    最不安全的是人。这里的不安全的人很多。但是,我觉得,安全感也是来自己的一种力量。当我很坚定的,而不是很萎缩地一个人走路的时候,即使在夜里,慌慌张张是不可取的。包括眼神和行动。当然,我不是说盲目的行为。如果认定了你要去的方向,给自己一些勇气,不要自己吓自己。

    这次的收获,又岂是一篇文章能说出来的呢?我不怕一个人了,我觉得陌生的地方,熟悉的只有你自己,自己好好的,朋友,运气,还有一些其他的东西,就都会有的。

    足迹、踪迹、痕迹

    今天我从1760 Residence搬走了,房卡被收走了。那个地方还有一张洗衣卡,价格2元,不能退。于是,我决定留在书桌的第一个抽屉里。下一个住在这里的人,应该知道这是一张价值2元的洗衣卡吧。我与其带走,美其名曰留作纪念,仔细思考后我决定还是让这张卡造福未来的住在这间822的人。至少,省去2块钱,卡里还有余额7毛5。

    因为,我不需要一张卡来证明,我曾经住过这里的,我确定,我住过,时间再久也没关系,不需要用什么卡证明;

    昨天,我交回了UN的通行证。从此,我也不能享受这张蓝卡带给我的种种方便,比如进入总部大厦可以优先,买东西可以打折,去MoMA不要钱等。但是,我还是交给了小老板。我说,我想保留。小老板说,UN的规定就是这样。交给她的那个一刻,我倒一点也没觉得可惜,没了就没了。我见过那卡。上面有我的指纹,就算被销毁了也在。(因为回收的UN通行证,会被一起处理的。)

    因为,我不需要一张卡来证明,我曾经在这里实习了一段时间,我确定,这里见过人的人都会记得我,时间再久也没关系,不需要用什么卡证明;

    同样,我最终没在UN买什么纪念品,倒是辜负了我作为工作人员可以享受的8折优惠了。因为,其实这个杯子很普通,就因为印了UN的标志而已。而我,为了纪念这段特殊的日子,一个杯子,已经显然不够了。于是我觉得,没有买的必要了。如果我是游客我会买,为了到此一游也要买一个;但是,我觉得,纪念品已经承受不住我的此次经历了,于是我决定不买。

    以前拍照,我喜欢让别人帮我拍;一个旅游的地方,我的形象在中间,笑!只是为了证明,这个景点我来过。现在,我不介意,我认得出我的照片,没有我在里面的相片,也是我的。

    于是我发现,当我到了一个地方,就会有足迹,不一定要是一个鞋印。
    我每一次刷MetroCard的时候,我想系统就会知道我在那里,踪迹也就暴露无遗了;
    就算我不说,我到底去过还是没去过,痕迹,留下了就是留下了,比如,我住了一个半月的房子,我保证,可以找到我的头发。

    我认识的人,不需要用合影来证明,因为陌生人也可以合影;
    认识我的人,不需要用合影来证明,因为,我也不介意和陌生人合影;

    这篇文章,突然一下子把自己推得很远,好像一切变得很精神化,当然也没有妖魔化。

    挥一挥衣袖,不带走一片云彩么?谁说的?其实,带不走的东西,始终还是带不走的;要甩脱的东西,始终还是还是甩不脱的。

    August 19

    照片的大白话

    这篇文章我写得很坦白。
     
    最近看到不错的照片,第一件事想到的就是,这个片子是不是单反拍的,偶尔也想看看数据,毕竟我是入门菜鸟,要多多学习。
    阿哥说,单反分装备派和技术派。听上去很高深,其实就是一部分人是追求装备的,越高集越好;还有一部分人追求的是技术,同样的设备,看你怎么拍。
     
    在我看来,这无非是一个控制变量法中的参数XY,照片的好坏,这两个因素都会直接影响的,当然设备越好,技术越高超,照片自然就好看了。
    这看似一句废话。我不知从何说起,不过,从我目前的水平说,结论还是要下在拍照的出发点。
     
    我的出发点是拍点好看的照片,把现实纪录地真实一点。我几乎不PS照片,好就好,我会很兴奋;实在是拍的不得要领了,也没关系。我就这点水平,要我怎么样?如果对着照片涂涂抹抹的,反而不能反映我的真实水平,甚至画蛇添足,也是一种变相的,对事实的扭曲了。
     
    有的专业摄影师,其技术设备羡煞旁人,但是,有时候也不全是好事。因为,一旦作为职业,甚至是谋生工具的时候,照片就不是作品了,而是商品了。离钱进了,离心远了。所有的照片都很美,美得像标准化生产线生产出来一样,而被拍的东西,失去了本身的特色。
     
    所以,抓拍到的东西,有时候不是那么完美,确实很有特色,独特,让人难忘。独特到,一种特殊的美丽。这就是现在我想追求的。别人说我照片好看我会很激动的。
     
    有时候非专业也是一件好事,忘记了条条框框的数据和设备,随心所欲也是一种独特。有上升空间是一件幸福的事情,每次拿起照相机,我想,这次应该要比上次进步。要求不高,但是,挺实际的。
     
    的确,用了单反,我几乎再没拿起过那个小卡片机了。那种当时对这台机器执迷的情绪,我依稀记得,只是,貌似已经不再那么追求外表了。我依旧羡慕卡片机的轻巧,但是,鱼和熊掌不能兼得。
     
    许多人说起单反的好,都会说“背景虚化”这个词。是的,这是卡片机很难得到的效果。但是,我有时候想,比如拍背景中的人像的重点,到底是为了记录此人到此一游还是要拍此人如此美丽,还是要拍此人取得这个地方如此美丽。照片应该是有主题的,模糊了背景,就失去了景色的意义。突出人像或者物像,其实就是淡化了地点和环境。所以,以前很喜欢被拍在“背景中”,现在我更愿意就直接拍风景,我去过这个地方,因为这些照片是我拍的,不用把我的人像放在里面,也能证明。因为这张照片的每一个像素,我都有份把它固定下来。
     
    说起背景虚化,另外一个个人的感受就是,这个东西太像人类的眼睛了。通常,我们都是在对着某个事物看,这个事物不可能充斥了整个视网膜。往往,边上的东西也会进入视线范围,但是就像被虚化一样,大脑不怎么处理这部分的图片信息,影像不是很实在。继续思考眼睛的虚化,通常目光呆滞、头脑一片空白的时候,整个影像几乎就都被虚化了,属于没对好焦。
     
    突然清醒过来,发现单反的高深在于,想看清楚的时候,你可以看得很清楚(只要焦距够长);不想看清楚的时候,你可以成一个睁眼瞎(取消自动对焦)。挺好玩的。
     
    当然,最珍贵的不是某个卡片的像素有多高,某个镜头有多好,某个画幅有多全,而是,拿着那台机子的那个人的那个脑子。而我的脑子就是,记录下我看到的,照片其实只是一个“提醒”,让我想起,当时当刻最生动鲜艳的瞬间。
    August 18

    Express E

    我绝对不能说自己已经深刻地感受到了美国文化。因为,美国文化深度一般,“继承”很多,“扭曲”也很多,亚文化相互独立,融合很少。
     
    没来纽约的时候,我觉得这是一个又大又乱的城市。听别人说很危险,不过可以看的东西也很多。现在来了一个月了我知道,这里没有想象中那么到处都乱,只要不要去那些禁区,晚上不要很晚,安全还是有保证的。
     
    后来我想,如果这个城市很大很乱,乱到一个小小的我也会有些状况,我很平凡的一个人都会时时刻刻处在危险中,那么,别人也会不信任这个城市,怎么会有这么多人会想要住在这里呢?
     
    很多东西,道听途说的不行,就算别人说的是事实,各人的感受还是不同的,还是要睁大眼睛自己看看。
     
    昨天从肯尼迪国际机场坐地铁回来。因为E线是快线,虽然东西距离很远,倒也只是45分钟的车程。车上的人不多,奇怪的人不少。车厢里还是很空的,我一个人坐一个长凳。说实话,我还没碰到过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,不去盯着这些人看,对他们来说,我也只是一个路人甲,和空气一样。
     
    我回来思考了下为什么会看到这些奇怪的事情,而在曼哈顿的车上很少看到。因为E线跨东西,然后东西的人差别很大,中间停靠的车站少,而且车站也是相隔很远,导致不同地方上来的人差异很大。如果车站之间间隔很小,上来的乘客相对比较具有“过渡性”,可能我也不会觉得有多奇怪了。
     
    一个小小的E线,我倒是觉得,能够比较直观地反映地域文化间的差异了。哪怕只是一点点。另外,如果相近的文化间可以彼此沟通和理解成立的话,这里的文化差异诚然有点太大了。导致格格不入,冲突也在所难免了。何况,有的文化,还不推崇读书和教育,导致本来有机会可以看得更多,却无奈把唯一的通道也给堵死了。
     
    其实,美国是一个体验很多文化的超级市场。不过拿不拿,是你的问题。
    August 11

    大都会博物馆看大都会:土人何苦坚持?!

    坚持是一件很难的事情,如果无法坚持,那就放弃!也没什么不好,何必为难自己呢?
     
    我是在对自己说呢。我不愿意坚持自己的“土”、“无知”、“愚昧”、“低品位”,所以,来到了博物馆。我想,这个伟大的博物馆,如此的伟大,应该可以帮到我了。就算我再土,那伟大的气息应该也可以多少感化点我。
     
    这个伟大的博物馆的名字叫:大都会博物馆。
     
    首先,我在纽约住的地方,距离博物馆街都很近,一个月来,我沾染了一点气息,现在我觉得自己有所不土了。没想到这么灵验,于是,上个星期六,我就决定事半功倍下,来培养下情操。
     
    为什么会有开篇那么搞得一段呢?因为我似乎觉得自己在气质上、审美上有些提升了。或者,说得不那么冷的话,真的,原本只是看看,但是得到的不仅仅是“好看”了,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。点题一下,因为我不是一个善于坚持的人。
     
    其实,不是说这里面的收藏品有多珍贵有多稀有(珍贵和稀有也都是客观存在),每个博物馆都有其值得炫耀的东西。我倒是觉得,一个博物馆要囊括那么多东西和内容,实在是难得。别说跨地区和时代了,作为美国这个没多少历史的国家,又是一个移民国家,在时间的空间里无法延深;却在多元文化和文化交融方面,延展很开。
     
    当然,我的结论不屑为:啊,美国真是一个多文化融合的地方!因为,这是废话,可也是现实。也许现实是连“融合”也谈不上。所谓主流文化和亚文化之间有很大的鸿沟,还存在相互的排斥,敌视。
     
    大都会之所以谓之“大都会”,是因为,博物馆本身并没有观点,也没有立场;展品是死的,参观者是活的;描述是客观的,接受者是主观的。不同的人来来去去,带着自己的观点,或者没观点;不同的人流连忘返,带着自己坚持的观点,或者被改变的观点,或者接受的新的观点。博物馆本身,只是一个呈现事实的地方。是的,事实,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,就看你怎么解释。
     
    说到底,我也没在坚持什么,也没不坚持什么。博物馆之行,让我开了眼界,可以让我有很多思考的渊源,这就是事实。
     
    不过,大概我只是一个没有观点的人。我不敢说,步出博物馆的那一刻自己“焕然一新”,不过,貌似空气新鲜了一些呢。我看了很多,懂不懂,或者名不明白还不得而知。有时间,可以故地重游。
     
    后记:
    我就不重点描述博物馆里有些什么,我参观了什么。请原谅。重在感觉。(难道不再报流水账这也是一种气质上的提升?)
    August 10

    飞越太平洋周年纪念(一)

    一年以前,我想不到,一年以后的今天我会在纽约实习;从今天开始,我也想不到,再一个一年以后,会发生什么事情,我会在哪里,干什么,想什么。

    2008年8月10日,看起来数字还是很不错的。我带着两箱的行李,还有一个书包,离开了上海。一年了,我其中回家过两次,加起来差不多2个月。其实暑假还是很长的,但是我不知道在忙什么,只拼凑出了一个月回家。

    不过,回家的感觉还是很好的。现在,我在策划我妈妈的洛杉矶之行,我对这个城市的感觉和气息,越来越想不到。

    一年里,我遇到了很多朋友,懂得了很多事情。大多数的事情,我都没想到。同时,因为背井离乡,却又幸运的不用为生计挣扎,我看到了很真实的字迹。我觉得自己比想象中的要勇敢,但是有时候压力很大,让我经历了生命里从来没有过的情绪低落。

    我去过的地方很多,不是那种蜻蜓点水式的观光旅游,而是,生活在这个地方。在上海的时候,心情放松,无忧无虑。仅仅是一年,我深刻地感受到“心情放松,无忧无虑”这八个字的难能可贵。是的,现在的我已经不再拥有这八个字了。

    爸爸的话
    从小,爸爸叫我每天记日记,他说他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记日记了,现在摞起来,非常非常高了。我没有仔细读过,是因为我年轻,心绪不定。这一年来,爸爸的话,之前被我当作听过算数的话,不自禁地在耳边一次次想起。不是有意识的,而是当我面对什么,看到什么,有感于什么的时候,那种似曾相识,却又没有听进去的话,变成了一种判断和总结。就像我现在很珍惜自己的每一闪念出现的想法,迫不及待地记下来,甚至不是日记了,而是时记了。爸爸是对的,年轻的时候发生的事情很多,每天每天都不一样,但是,或许会被遗忘。到最后,留下的记忆就只能是“那时候,发生了很多事情”,具体发生了什么事情?已经被冲走了。


    思念是一种很奇怪的东西
    你觉得思念美好吗?既然思念应该是很美好的。但是,正因为要思念,说明这份美好不在眼前,真是遥遥地,在大洋彼岸。是的,其实思念挺痛苦的,不仅仅是为了见到那个思念的人,而是,当我见到那些我思念的人的时候,同时,又再次开始新的思念。于是,去的地方越多,留下的越多,思念已经不是仅仅对人,而是对事物,生活方式,甚至是自己当时的生活状态的思念,思念自己,过去的那个自己,永远也见不到的那个自己。

    反复的叨念
    我忍不住地重复,我懂得了很多。这些懂得,只有在我经历过之后,才会有深层的认识我。仍然相信,他人教训是不能被吸取的,可能等我老一点的时候,我会更加倾向于那些保守的结论。不过目前,虽然不是那“不撞得头破血流不死心”的类型,不过,很多事情,还是愿意去尝试。呵呵,我还年轻。


    对于出国这件事情,我的态度还是很自然。我希望我的家人为我骄傲,我在努力的生活。

    August 07

    关于联合国的国界问题

    今天我想写一种思路,Topic可以很广泛。我的结论是,周全的思考真是一个可怕的东西。
     
    原命题是这样的:从理论上说,联合国的土地是不属于美国的。
    所以结论是:从理论上说,如果你在美国犯罪了,你讨到了联合国,美国的警察是不能进来抓你的。
    原因是:就像美国的经常不能到中国来抓人一样,必须通过外交引渡的罪犯的手段,来取得罪犯。
     
    那比较大的结论,与抓罪犯无关的就是,联合国这块土地上的人,建筑物一草一木,是不属于美国管辖的。如果要有许可入内,必须持有一个UN PASS作为你的“护照”,或者,你是游客的话,购买一票子,作为“旅游签证”。
     
    其实,现实中,联合国不得不依靠美国。
    能源和设备:水、电、煤;电话服务,有线网络和无线网络覆盖;
    基础设施:邮政服务,地址服务,交通(包括机场),食物来源;以及其他日常所需设备包括电梯运营证(以证明安全);
    美国还必须为联合国工作的人提供签证,除非联合国有自己的机场,火车站,码头。
     
    这么一想,突然觉得美国人很多时候虽然流氓,霸权,他们从来不拿联合国开涮,只是经常拖欠会费而已。
    相比较而言,一些国家绑架人质,或者以别的什么东西来胁迫国际社会,就很让人不齿。
     
    当然,我没有要表扬美国的意思。联合国总部建立在纽约,是美国的一种荣誉,美国人也许应该好好珍惜的。看到中国人民如此钟爱抓住任何机会在国际社会上露一手,美国人,貌似抬个头就能说,联合国在我家寄宿。只能说,追求的东西不同。
     
    回到原命题,很多事情,就只是“理论”!但是一点也不实际。就事论事上来说,不能理论结合实际,因为理论很可怕!
     
    后记:
    请原谅我这篇毫无价值的东西,这只是我的一个思考过程而已。我相信自己还是记录得很真实完整的。不管对别人来说是如何,我觉得,这是一个可爱的思路。
    August 06

    傍晚的中央公园

    其实我这篇文章应该昨天写的,但是实在是跑步跑太累了,以至于手指头都不行了。。。让我偷懒下!!

    首先我要承认一个错误,那就是,昨天我没拍照片。

    好了错误承认完毕好了,我一身轻松了,来回顾下。

    为什么这么累呢,因为我在下班后,发誓不宅在寝室里,原本想去大楼里面的Gym稍微运动下。可是不安分的灵魂告诉我说,为什么不去下中央公园呢?于是,我的身体就决定,趁着天亮,出去跑跑。

    听慧说晚上的中央公园还是别去。。嗯,我相信夜幕下的纽约应该是很危险的,不过因为趁着天亮,所以,通常9点以前天还是亮着的。所以,感谢夏天!

    第三大道距离纽约中央公园还是很近的,我走过去一会儿会儿。其实我现在想想自己胆子还是很大的。不过,我想这样的街道不会迷路的。看到绿意渐浓,我觉得好事近了哈哈。

    中央公园没有很明显的分割,到了街道的尽头,没有了房子就是公园了。因为差不多是别人下了班以后的时间,公园里跑步的人还真多,我虽然是不太认识里面的路,但是因为跑步的人超级多,我跟着大部队,还是没觉得很孤单。

    跟着跟着,我发现自己的体力还真是不行,跑了20分钟就有点喘,哎,不管是心里还是身体其实都没准备好。不过,突然一拐,发现,沿着湖跑,风景还不错。这时候,三心二意的优点就体现出来了。虽然我承认跑得就比蜗牛快一点点,但是因为我三心二意边跑边看着周围的风景,不适得以出发的那个房子作为参照物,我倒也稍微觉得轻松了一点点(不过只有一点点哈!),渐渐的,我就跑完了一圈。当然,我基本一半跑一半走。。。很丢人。

    其实跑步的人超级多,走路的人可能都在外围走,没好意思在湖边走,于是,就我一个人脸皮很厚的边走边跑。不过我无所谓,跑不动了就走呗,我可不想累在这里。

    其实走路更累。于是,我看差不多了,就决定找个东边的出口回去了。无奈,人品一般,我找到的出口是在86街的地方,我必须走10个街口。。。好吧,既然。。。我已经踏上了这条路,我就只能耐着性子咯。于是,又走了20分钟,才到了住的地方。

    其实跑步不痛苦,不知道为什么,那10个block走的我是。。。非常的崩溃哈哈!到了房间,我倒在椅子上,发了5分钟呆。

    我之所以这么坦白,是因为,这种感觉,如果过了很久,我肯定是回忆不起来的。还是记下来好了。也不怕丢人!我决定等我的腿不那么酸的时候,再去稍微训练下。

    我挺喜欢这种生活方式的。上班,下班,跑步,买菜,睡觉。

    傍晚的中央公园真美!(一阵冷风吹过,我抒情下,别介意哈!)

    August 04

    我在工作

    今天已经是我工作的第三个星期的星期二了,我心里总是默默的在说,过了这个星期,就已经过了一大半了。

    其实,我还是很享受呆在纽约的时光的。虽然我每天都说上班会比较无聊,但是正因为有事情做,所以,也不至于很无所事事。因为我知道,我正在做的事情,说不定能够帮助这个世界上的其他人。

    可怕的是上班本身,这样一个过程。我的任务永远和上班的时间对不起来。7小时的工作时间,我通常不用一半就能完成;于是我又开始做未来可能需要做的事情,后来发现,其实,未来会更加无聊。

    是的,上班的可怕更在于,你明知这个过程是如此的不享受,时间还是过得飞快。我庆幸我只要工作到8月底就可以了。不过也许只是一个实习的机会,让我没有什么功利之心,所以就算无聊也觉得没必要再想点什么花头出来。一转眼,是的,3个星期即将过去了。

    突然开始佩服那些上班上了十多年二十多年的人。不容易啊!坚持上班,听起来多莫荒谬的一个词语,却是在我脑海里酝酿了好久的词语了。

    也许这个很无聊以及幼稚的想法,等到了我有工资的时候,说不定会改变。到时候再回来看,应该觉得很好玩的。

    August 03

    一个很专业的城市: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

    Washington District of Colombia,首先这个城市的名字就很长。。。但是,懒惰的美国人还是把它简化成了D.C.
     
    来去一共差不多用了10个小时花在路上,在纽约的第2个周末,我把它献给了华盛顿哥伦比亚特区。尽管我起早贪黑的,星期六5点半就起来了,还是觉得时间有点赶。
     
    Yo女说,这个城市没什么好看的,一脸不屑。其实我挺喜欢这里的,大概也是因为我时间不够的关系。头天,Elle到了长途汽车站来接我,然后我们去了D.C.的商业区M Street, Georgetown。这个城市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好“英国”,感觉不宽的街道(我竟然用“街道”!)来来往往都是颜色不怎么鲜艳的车子,路边还停了很多车子,明显就是周边的停车设施没有跟上,或者就是很少;沿街的店面都不大,没有一个集中的商场,而是一家挨着一家,颜色各不相同,橱窗布置得很精致。偶尔的有些有牌子的服装店,橱窗的场面会大一点,通常小一点的商店,更有英国的特色。峰回路转,我们偶尔步行到了一个老房子门口,入口是一个小的花园,我们没进去,但是,感觉别有一番风味的。最有意思的是这里的小饭店都各自有特色,我吃了顿Brunch,味道没什么特别,感觉到是很浓。
     
    仔细回想,这个城市倒不像是伦敦,反而很像,Brighton,更像加拿大落基山脉上,我曾经造访过的某一个小城(名字我忘记了,我回去查)。这个有着深深英国血统的城市,给我的感觉不是气势,因为印象里,这个毕竟是美国这样一个国家的“首都”。看看咱们国家的首都啊!政治经济文化XXX中心,恨不得变成中心的中心,把周围城市的人口资源都统统集中化,边上的城市没有享福,反而被剥削。
     
    如果说Elle展现给我的是这个城市的英国化,Yo女带我去的地方,就更具有首都特色了。这个首都很专业。第一天晚上我们步行去了白宫,以及二战纪念碑和林肯纪念堂。第二天一早,雨后,来到国会,参观了两个博物馆:一个是植物园,一个是航空天文博物馆(就是拍《博物馆惊魂夜》的那个博物馆哦)。
     
    又想起Yo女的那句,华盛顿没什么好玩的。我想,如果用我的对这个城市的结论来套用这句话,可以有这样的一种解释方式:首都人民很专业,大众的娱乐就是参观博物馆。
     
    于是,这个城市不管是运作方式还是大众娱乐,都很“华盛顿”。我貌似还有很多言要发,但是篇幅已经够长了。还是那句话,很多感觉,写不出来。